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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严把“四关”规范干部调配工作
来源:凉州区委组织部 作者:施财 发布时间:Thu Jul 19 10:26:54 CST 2018

近年来,凉州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严把干部调配机构编制关,审批程序关,人选考察关,调配纪律关,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程序,干部调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有效提升。

严把机构编制关。将编制审核作为干部调配的前置环节,用人单位在提出干部调配申请时,首先提供本单位编制性质、人数、空编空岗情况以及拟调入人员的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同时向编制部门报送书面核编报告,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按照规定的机构编制性质和岗位限额进行,坚决杜绝超编制、超岗位或违反编制使用审核程序调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严把审批程序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分别负责党群部门和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干部的调配管理。用人单位在通过编制部门编制审核的基础上,及时与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沟通,并提出书面干部调配申请。组织人社部门严格审核拟调入人员干部档案,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档案中有涂改造假等情况的及时反馈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进入下一步程序。

严把人选考察关。坚持“谁用人、谁考察、谁负责”,用人单位根据组织人社部门意见,组成考察组对拟调干部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掌握拟调入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征求拟调入干部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职工和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核查拟调人选干部档案,撰写考察汇报,提交单位党组(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严把调配纪律关。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纪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及时转递干部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坚持专编专用,杜绝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相互挤占,防止混编、混岗调配。凡违反人事调配纪律擅自调配干部、个人自行联系调配单位的,一律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