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践行《武威市市民文明公约》《武威市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活动。
各党支部在院周一晨会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一步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和领会武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市民文明公约>和<武威市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的通知》(以上简称《公约》和《规范》),并将《公约》和《规范》印发给每一位党员干部。各支部对学习宣传践行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广大党员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公约》和《规范》的重大意义,依照《公约》和《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二是切实加强文明意识、提升自身文明素质,争做文明武威人。要熟知熟记《公约》和《规范》基本内容,养成遵守公约和行为规范的习惯。三是要将学习和践行《公约》和《规范》活动与开展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使之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在寓教于乐中提升文明素质,促进良好习惯的养成。
各支部讨论认为,《公约》和《规范》涵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武威城市精神,体现了良好道德准则。广大检察干警一致表示,会把学习践行活动作为提升个人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的有效举措,积极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排头兵的作用,自觉查找与《公约》和《规范》不相一致的地方,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武威的绿色发展崛起、为建设经济强市和文化旅游名市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