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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 “四个结合”发挥干部监督职能
来源:天祝县委组织部 作者:王拉毛尚 发布时间:Thu Oct 18 09:20:14 CST 2018

 为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的预警作用,近年来,天祝县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最大限度地为干部成长做好体检”。

 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要求领导干部办理个人重大事项,须提前7天向组织纪检部门作出报告。在收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后,对干部的基本情况、辅助信息予以整理记录归档。要求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加强在党员领导干部发生即时报告事项时,应当予以正式提醒,杜绝即时报告不及时的情况发生,切实抓好干部队伍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与干部考核考察相结合。在干部调整或平时考核考察中,考察者的事项信息资料,作为考察时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将监督关口前移,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加强对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健全干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与干部任前谈话相结合。组织部门、纪检机关在对新任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廉政谈话时,把个人有关报告事项作为新任领导干部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学习宣传,及时提醒新任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防止初始报告不主动的情况发生。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纠正,形成有力的制约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与汇总分析结果相结合。在对有关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详实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统计汇总表》,与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事项、考察评价、廉政鉴定和群众举报件查核工作结合起来,相互补充、相互印证,作为识人用人决策参考。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正职领导干部由部领导与其谈话,其他干部由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与其谈话,对存在问题进行说明,促其自觉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