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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给网约车戴上安全“紧箍咒”
来源:武威日报 作者:范武平 发布时间:Sat Nov 10 21:47:21 CST 2018

“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出台,何时开始办理相关证件?”这几天,本报热线陆续接到一些市民打来的询问电话,了解有关网约车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特别关注网约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证、运输证的办理情况。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具备一定条件

2016年,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网约车上路载客必须做到“平台持证经营、司机持证上岗、车辆持证载客”三证齐全。《武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提出,我市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统筹、规范、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网约车应当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轮排候客。

根据《实施细则》,在我市开展网约车经营,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应当同步接入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平台和大数据社会服务管理部门信息平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具备这些条件,网约车经营者(构建或者利用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私家车成网约车没那么简单

市民谢先生询问:“我工作比较清闲,自己也有小轿车,能否从事网约车经营?”记者了解到,网约车属于出租车的一种,但私家车要真正从事网约车服务,没想象的那么简单。《实施细则》提出,私家车若要做网约车生意必须变更车辆性质。根据政策,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市民想经营网约车,需要哪些条件?司机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达到这些条件,运管部门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对从事网约车的车辆,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并经检测合格;本市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辆,车辆价格不低于巡游出租车的价格;新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00公里以上;按照行业规定配置、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车载实时监控摄像(不少于20日的存储容量)、服务质量乘客评价系统装置和应急报警等装置;网约车车辆营运标识应当明显区别于巡游出租车,不得喷涂和巡游出租车相似、相近的车身颜色和图案,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车专用设施设备;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符合以上条件的车辆向本市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者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运管部门对登记为网约车的车辆审核后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这样车辆方可从事网约车服务。

给网约车平台、从业者戴上“紧箍咒”

近几年,网约车成了一些市民出行常用的方式,不仅带来了出行新体验,也提供了便利。然而,不断曝光的安全、市场公平等问题也让网约车备受争议。“安全是网约车的底线,只有对平台、车辆、驾驶员实行准入才能最大限度地守住底线。”运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施细则》的出台,给网约车平台和从业者戴上了“紧箍咒”,也为行业铺就了有规可循的发展轨道。对消费者来说,自身权益得到更多保障;对网约车平台来说,有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记者了解到,《实施细则》出台后,我市交通、工信、公安、商务、工商、质监、网信办等部门正在积极落实之中,进一步强化对网约车的经营服务管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认真研究谋划,制定科学管理办法,指导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