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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 天祝古浪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来源:武威日报 作者:马开良 发布时间:Mon Apr 15 09:02:03 CST 2019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实现深度贫困地区医疗保障全覆盖,加大医疗保障倾斜力度,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降低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率,切实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近日,我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从4月1日起,我市停止执行“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的规定。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调整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年度救助限额内70%的比例进行救助;住院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3万元。“三区三州”县区天祝县、深度贫困县区古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按75%的标准进行救助,住院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4万元。全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调整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尘肺、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21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罹患上述21种重特大疾病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单病种年度救助限额为6万元。天祝县、古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单病种年度救助限额为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