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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出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安居办法
来源:市委组织部 作者:韩斌国 发布时间:Mon Aug 05 11:54:48 CST 2019

近日,武威市制定出台《武威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安居办法》,针对4类不同层级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采取入住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等方式,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提供全方位住房保障。

坚持高精尖缺原则,确定保障范围。《办法》规定,在武威市内城区无房产的4人员,可统一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周转使用期限为5年。保障范围为: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副高级专家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定向选调生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选调生;通过公选、挂职、任职等方式来武威工作的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其他因工作需要安排入住的人员。

坚持灵活多元原则,拓宽保障渠道。《办法》提出,可通过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公积金担保等方式保障急需紧缺人才住房。对于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统一安排入住人才公寓,若现有人才公寓周转使用无法满足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入住需求时,由用人单位通过市场租赁方式解决本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住房问题,租赁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对于在武威购房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符合补贴条件人员为夫妻关系的,夫妻双方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对于急需紧缺人才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武威境内购房的,执行公积金担保最高比例。

坚持优惠合理原则,制定保障标准。《办法》规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买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按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按照引进当年公告确定的标准发放,最高可达15万元;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定向选调生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选调生,参照选调当年引才公告确定标准执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享受3万元的购房补贴。

坚持精简高效原则,优化办理流程。《办法》提出,对于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急需紧缺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对拟安排入住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根据人才公寓空余情况直接安排入住。对于申请享受购房补贴的急需紧缺人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发放购房补贴。对于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