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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三举措”提高干部试用期考核“含金量”
来源:民勤县委组织部 作者:沈甜 发布时间:Tue May 09 11:33:20 CST 2017

近年来,民勤不断完善干部试用期考核措施,加强对选任干部的再考察、再识别,努力使干部选任过程形成一个完整闭合的科学管理系统。

岗位试用压责任。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择优选派新提任干部到扶贫攻坚、生态环保、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一线加强历练,在各种实践锻炼中长见识、增才干、补短板。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承担起培养责任,有针对性地给试用期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承担本单位急难险重任务。

民主测评量德才。前移干部试用期考核“关口”,把干部的平时考核和任前考察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平时考核比重,切实发挥好平时考核激励和监督的作用。完善考评标准,量化考评细则,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尤其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将试用期干部工作职责及内容具体化,建立目标承诺机制,增强考核操作性,真实反映出考评结果,同时采取民主测评等方式听取单位党委(党组)和干部群众意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是否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的该任用的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不能用。倒逼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在试用期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错误的1名干部,经审查确认后终止试用期,免去试用职务。

谈心谈话看公认。建立用人失察责任机制。实行考核结果公开制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试用期满考核时,与考核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分管单位负责同志和人事纪检等综合部门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是否同意如期转正、是否需要进一步延长干部考察期的意见,对比印证选拔任用干部的准确度。将内部考核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出现“问题”的干部和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姑息包庇,形成试用期干部人人有压力,考核人员个个有责任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