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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武威市积极组织开展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
来源:市委组织部 作者:魏春秀 发布时间:Fri Feb 14 21:09:10 CST 2020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健全完善全市公务员奖励工作,充分发挥奖励的导向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务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近日,武威市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扎实做好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组织开展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

牢固树立激励导向。《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牢固树立崇尚实干、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将及时奖励作为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申报奖励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全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平安武威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处置重大自然灾害、阻断重大疫情、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严格遵循奖励原则,准确掌握奖励对象范围,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标准开展奖励。对符合及时奖励条件的,在突发事件处理或重要专项工作完成后,抓紧制定及时奖励实施方案。具体操作过程中,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广泛考察了解,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奖励对象,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提请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进行奖励公示,下发奖励决定,兑现奖励待遇。奖励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奖励结果。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办法》之外的公务员及时奖励,不得违反标准发放奖金。同一奖励对象,坚持就高原则,上级部门已进行奖励的,下级部门再不重复奖励。拟奖励对象推荐申报中严把人选政治关、事迹关、廉政关,不得随意放宽条件、降低标准,不得将完成一般性业务工作纳入奖励范围。在及时奖励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