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现将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强同志补定2020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并记三等功的情况予以公示。如发现有影响评优的情形,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评优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干部监督科
联系电话:0935—2211709 0935-12380
通讯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新城区能源大厦804室、808室
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