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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建立八项监督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来源:凉州区委组织部 作者:丁晓俊 发布时间:Thu Aug 16 09:35:08 CST 2018

近年来,凉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创新全程推优、履职资格认证、部门联审、“列席面谈”等八项制度,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全程推优制度。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采取党员群众会议、群团组织推荐,支委会议研究讨论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从源头上保证入党积极分子质量。

履职资格认证制度。对所有具体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员,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参加区级、乡镇、部门(单位)组织的履职资格考试,在考试合格取得履职资格后,上岗从事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坚持每年在各类区级示范培训班上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从事发展党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中培训测试制度。发展对象在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前,必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参加集中培训和知识测试,未参加集中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展入党。

部门联审制度。基层党(工)委在审批发展对象时,书面征求纪委监委、法院、综治、公安、卫计、信访等执纪执法单位和居住地(户籍地)党组织意见,没有经过部门联审或联审不通过的,不得发展入党。同时,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业主、负责人入党的,根据需要征求工商、民政、食药、环保和统战等部门意见。

全程纪实制度。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要求,对照《武威市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和《武威市中国共产党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制《发展党员纪实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程纪实。印制党员档案盒,开展党员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和监督问责依据。

重点管理党组织制度。对连续2年不做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列入重点管理对象及时进行预警通报,对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并督促限期整改。

四轮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四个重要节点,实行四轮公示,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装入个人档案。

“列席面谈”制度。党(工)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必须列席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并在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前与发展对象进行面谈,确保程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