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导向,严把动议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讨论、任职备案五个环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的精准度。
严把动议提名环节。出台了《古浪县科级领导干部推荐提名办法》通过制度明确了推荐原则、标准、主体、程序等具体要求,确保干部推荐有据可依、有规可行,要求拟提名的干部推荐单位如实报告拟提名干部廉政情况,并由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审核签字。按照“凡提必审”,对拟提名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查,凡是档案有误、不全的一律不予以提名。
严把民主推荐环节。严格落实参加民主推荐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规定,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将得票情况与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与干部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结合起来,互相印证,科学评价,坚决防止以票取人。
严把考察环节。按照好干部标准,注重将考察情况与干部平时表现比对分析,真正把干部考准考实。坚持对干部工作业绩进行现场验证,对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干部到原单位延伸考察。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人选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制度,县纪委全程监督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县纪委监委、卫计、信访、审计、政法等部门联合审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严把讨论决定环节。充分征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及有关方面意见,对拟提拔和交流调整干部德才表现、实际成效等进行深入分析,做到依事择人、人岗相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坚持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和乡镇党政正职全委会表决制。
严把任职备案环节。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报备等制度办法,自觉接受市委组织部的监督,干部调整配备方案及时报市委组织预审。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公开选任工作程序、内容、时间等内容,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干部选任文书档案,为倒查责任追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