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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 “3+4+3”模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来源:天祝县委组织部 作者:王翔基 发布时间:Tue Mar 19 08:50:17 CST 2019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要求,近年来,天祝县加强对拟提拔干部任前“体检”,弥补选拔任用“短板”,扎紧制度“笼子”,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

三个“下功夫”知事识人。在严守政治规矩上“下功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考察程序,不受干扰、不挟私心,独立自主地思考、判断、取舍,把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的好干部向组织推荐出来在提高识别能力上“下功夫”。干部推荐考察中,在保证谈话对象范围、保证谈话人数基础上,考察组根据干部花名册自主抽取谈话对象,多方听取意见,特别注重对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狠抓落实、从严律己等方面的了解。同时,加大延伸考察力度,到被考察对象原单位和部门,从日常工作、个人品行和工作业绩中了解情况,杜绝考察的失准、失实、失察。在严格责任追究上“下功夫”。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在干部推荐考察过程中,如果哪个部门、哪个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就必须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道关口”选拔任用。严把“推荐关”。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来确定考察对象。由单位向组织推荐的干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班子成员签字,由领导干部向组织推荐的干部必须由领导本人签字。推荐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必须对推荐对象负责,如发现和推荐情况不符的,追究推荐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严把“考察关”。实行考察预告制,公布考察监督电话和考察责任倒查三项制度,在认真全面考察干部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考察期间接受举报的暂缓考察。考察结束后,再围绕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条件、任职资格规定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落实“四凡四必”等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对考察不实或失真造成用人失误的,追究考察组人员的责任。严把“公示关”。对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严肃对待,对问题严重的干部,取消其任职资格。严把“试用关”。对新提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试用期满后对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察全部合格者,转为正式任职,考察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问题严重者解除试用,有效避免了干部任用后因不适应新岗位要求,造成工作被动或失误的现象。

“三项机制”从严管理。通报备案机制。干部日常信息通报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作出干部奖惩的单位和部门向组织等部门通报情况,并将相关材料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力求档案中的干部形象“丰满,写实”。近年以来,130名因病因事请假的科级干部进行登记备案,对104名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进行审批,对81名干部评先评优进行审查。联合审查机制。建立联席机制和党员违纪违法信息共享机制。近年来,对科级干部任前谈话135人次,对科级及以上干部进行责任传导和主体责任约谈2341人次,对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12人次、任中审计9人,对拟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的65名考察对象进行了廉政审查,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严格专项审查机制。对全县科级干部档案进行认真“回头看”,自查自纠,把好收集关、审核关、内容关和程序关,不断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积极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重点核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对干部档案资料逐一查验,列出缺失材料清单进行集中整改,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严格公示监督机制。把群众监督作为干部选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提拔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和个人履历进行公示。畅通12380“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对干部提拔公示期间受理的举报问题,采取组织部门派人查核、联合查核和转办查核等方式限期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