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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突出“五个注重” 强化干部考核实效
来源:市委组织部教育考核科 作者:刘庭亮 发布时间:Mon Dec 14 11:33:14 CST 2020

武威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修订完善《武威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武威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导向化、科学化、具体化、精准化、经常化抓实抓强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有力提升干部考核工作质量,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内生动力。

注重政治素质考核,增强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对政治素质的考察考核。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四个服从”要求作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首要标准,列为年度考核重中之重。充分运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将政治素质测评得分按10%的权重计入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得分。规定政治素质考察结果和年度考核等次的对应关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应当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为好或优良的考核对象中产生;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为一般或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或称职及以上等次;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为较差或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较差或不称职等次。明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必述内容。

注重分级分类考核,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充分考虑不同县区的地域差异、资源禀赋、职能职责、发展定位,分类制定县区考核指标,对限制开发区域内重点生态功能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继续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生产、财政收入、城镇化率等指标。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对综合管理部门重点考核积极履行部门职能、完成年度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准确研判形势,积极建言献策,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成效;对经济工作部门重点考核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年度任务,推进经济建设领域各项工作等方面的成效;对社会发展部门重点考核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成年度任务等方面的成效;对人大政协群团重点考核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行职责职能、完成年度任务的成效。

注重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工作的具体性。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对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优选量化、考准考精的原则,增加“硬指标”,减少“软指标”,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考性。优化县区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注重考核民生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动领导干部把人民安危冷暖、安居乐业放在心上,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在保持去年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高分值、大权重的基础上,继续突出对城乡居民收入、就业、教育、医疗、民政、住建等保障改善民生工作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质量、信访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工作的考核。完善市直部门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突出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脱贫攻坚成效、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平安武威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工作的考核。

注重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工作的精准性。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分值占到年度考核总分值的40%,将专项考核和任期考核在考核办法中予以明确。精简完善平时考核程序方法,采取半年监测打分、综合分析研判、随机接触评价等方式,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日常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在综合分析研判环节提出“对领导班子日常运行和领导干部一贯表现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关于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表现的综合分析报告,掌握表现好和差的‘两头’干部名单,发现突出问题,形成评价打分意见”的工作要求。将综合分析研判得分在平时考核中的比重由20%提高至50%,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采取近距离识别与非接触式了解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了解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一贯表现,推动干部考核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增强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规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应当责成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剖析原因、进行整改,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较差或者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的,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明确领导干部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领导干部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其间每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