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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武威考区进行体检的公告
来源:市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Mon May 31 22:42:28 CST 2021

根据《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武威考区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果,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1年6月5日(星期六)

三、注意事项

1.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手机界面健康码“绿码”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于6月5日上午7:30在武威市水务大厦一楼大厅(具体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新城区天祝街水务公共服务楼)报到集合统一体检。凡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无故迟到或缺检者视为放弃,后果自负。

2.准备体检费600元,以实收为准,请提前准备好现金。

3.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不得吃饭、饮水。

4.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女性应试人员如在经期、孕期或可能已受孕期间,务必事先向本组导医和体检医生说明情况,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6.应试人员须继续按照《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有关规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体检时要全程佩带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集中报到等环节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对来自中高风险区、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试人员,按照我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予以管控。

四、体检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试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市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五、纪律要求

1.应试人员不按时报到集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报到集合后,由市考录办统一安排乘车前往。

2.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应试人员,按违纪处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试人员不准与外界联络,查验完手机界面“健康码”后,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上交市考录办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迅工具或其他物品的,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表》由本组导医传递、保管,应试人员不得擅自携带,监督员对体检进行全程监督。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5.应试人员亲属不得跟随或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否则对应试人员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6.在体检过程中,应试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7.应试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正常秩序。

8.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市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缺考或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递补人员不再发布公告,由市考录办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35-2235395

 

附件:1.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武威考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

      2.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武威考区取消招录计划表(续表).xls



 

武威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