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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武威考区体检公告
来源:市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Sun Aug 07 21:20:58 CST 2022

根据《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武威考区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和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果,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共178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2年8月8日(星期一)

三、注意事项

1.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甘肃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于8月8日上午7:30在武威市水务大厦一楼大厅(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新城区天祝街水务公共服务楼)报到集合统一体检。凡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前应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不要饮水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女性应试人员如在经期、孕期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提前告知本组导医和体检医生。

4.准备体检费600元,以实收为准,请提前准备好现金。

5.应试人员体检时要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报考人员凡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健康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应试人员避免在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高、中、低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对有高中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应试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落实具体管控措施。

四、体检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试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市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五、纪律要求

1.应试人员无故迟到或缺检,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2.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按违纪处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试人员不准与外界联络,查验完甘肃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上交市考录办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迅工具或其他物品的,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

4.《体检表》由本组导医传递、保管,应试人员不得擅自携带,监督员对体检进行全程监督。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

5.应试人员亲属不得跟随或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否则对应试人员按违纪处理。

6.在体检过程中,应试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7.应试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正常秩序。

8.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市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缺考或不合格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递补人员不再发布公告,由市考录办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35—2235395,19909351921


附件:

1.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武威考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

2.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武威考区取消招录计划表.xls


武威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