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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51期 武威:汇聚人才构建脱贫攻坚人才支撑体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Fri Nov 09 17:48:09 CST 2018

武威:汇聚人才构建脱贫攻坚人才支撑体系

 

近年来,武威市委组织部坚持汇聚人才助推脱贫攻坚,加大干部人才培训和项目扶持力度,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人才支撑。

一是安排专业人才到扶贫产业龙头企业挂职服务。出台《关于鼓励支持涉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助推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提出统筹安排挂职、鼓励到企业兼职或在职创办经营主体、支持离岗创办企业或依托企业创新创业、加大扶贫产业技术服务等10项措施,引导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身扶贫产业,切实为产业扶贫提供坚强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市委组织部从市直涉农事业单位择优推荐熟悉农学专业、在相关领域有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定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扶贫产业龙头企业,经双向选择、精准对接,选派第一批9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扶贫产业龙头企业挂职服务,助推扶贫产业发展。

二是建立扶贫产业专家指导团队。按照一业一团队的原则,围绕牛羊鸡菜果菌薯药八大产业,从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中择优确定一批专家建立专家指导团队,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扶贫产业专家指导团队主要负责科技服务、产业培育、项目评审、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决策咨询、人才培养等工作。市财政为每个扶贫产业专家指导团队每年落实1万元的专家工作经费。加大人才项目资金倾斜力度,2015年以来争取实施古浪移民点牛羊养殖基地建设和产业人才支持、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富民产业人才培养、天祝县生态移民食用菌产业园人才培养等人才项目12个,到位资金740万元。

三是开展农技专家兴产业助脱贫活动。每年从市县涉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择优选派5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组建50个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到贫困乡镇村组、农业产业园区、扶贫产业基地驻点指导产业发展,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15年以来共选派科技特派员2134人次。鼓励科技特派员建立扶贫产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对带动扶贫产业效应突出、通过国家科技部备案审核的星创天地项目,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

四是鼓励各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建功立业。加大扶贫一线人才引进力度,2015以来引进高层次涉农专业人才46名(其中博士2名、硕士29名)。组织开展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805名,有效缓解基层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问题。鼓励中央、省属驻武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涉农专家、急需紧缺人才和全社会优秀人才,以技术入股、投资或其他形式创办、领办、联办各类农业经营实体,在助推武威产业扶贫中建功立业。设立助推产业扶贫特别贡献奖,对助推武威扶贫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五是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助力扶贫产业。大幅度调整干部培训和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分2次向各县区委组织部拨付人才培养开发、培训基地建设等专项资金80万元,全力支持县区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农村党员和人才培训。开展乡镇干部农技推广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农科院、河西学院、武威职业学院等培训基地和市县农业技术服务机构,以贫困村村干部、贫困户、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等为重点,每年培养1000名左右的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和田秀才”“土专家,累计培训1.6万多人次,切实增强了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

六是落实脱贫攻坚产业扶贫表彰奖励措施。加大对扶贫产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团队的奖励力度,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2017年,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农科院万廷文科研团队按成果转让费20%的比例,给予536万元奖励。今年对辐射带动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好、带贫脱贫效果明显、推动产业扶贫贡献突出的13脱贫攻坚产业扶贫优秀龙头企业10脱贫攻坚产业扶贫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10脱贫攻坚产业扶贫优秀能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奖励资金410万元。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蒋生荣)

 

武威市制定信访举报受理和查核工作规程

  

武威市制定信访举报受理和查核工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明确受理信访举报的职责分工。干部监督科是受理市委组织部信访举报的职能科室,办公室负责将收到的信访举报按批办要求或科室职责转交有关科室办理,其他科室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属于各级人大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以及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市直有关部门、县区委组织部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对市直部门、县区委组织部处理(复查)意见不服但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再次举报反映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但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经有关机构审核认定办结、复核终结的信访举报,不再受理。对无实质内容、不具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存档备查。

二是明确信访举报转办、办理和调查核实的具体要求。干部监督科负责协调、督查全市组织系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的信访举报转交有关科室、县区委组织部、市直部门(单位)办理;反映考察、考核对象的问题转交考察组、考核组办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期间的信访举报,由干部监督科会同考察组共同办理。信访举报办理方式包括直接查核、立项督查、批转查核和存档备查,查核的主要方法是调取书证和谈话了解,调查组至少由2人组成。要根据查核情况,撰写查核报告,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申诉及实名举报,适度向举报人反馈。经查不属实的信访举报,应尽快作出结论并向被调查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查核情况;对多次匿名举报且经查不属实的举报,采取适当方式坚决予以澄清;对蓄意诬告诽谤、造谣中伤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明确信访举报受理、处理和结案的时间和纪律要求。信访举报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做出承办、转办、交办、协办、回复等处理意见,反映情况紧急、重要的信访举报应立即办理。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查核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立项督查件一般30日内办结,批转查核件一般45日内办结。经查属实的信访举报,在查核报告审批同意后15日内落实查核处理意见。对收到的信访举报未按规定办理或办理过程中敷衍了事甚至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得将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和举报内容透露给被举报人员、单位及其他与案件办理无关的人员,不得转交、委托、转托被举报单位查核办理信访举报。调查组工作人员与举报人、被举报人、反映线索涉及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本人或者亲属与举报人、被举报人或举报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由本人提出回避。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何立宏)